4.3 边坡力学参数取值


4.3.1 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的有关规定。当无条件进行试验时,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在初步设计时可按表4.3.1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确定。

表4.3.1 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表4.3.1 结构面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注:1 除第1项和第5项外,结构面两壁岩性为极软岩、软岩时取较低值;
        2 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
        3 结构面浸水时取较低值;
        4 临时性边坡可取高值;
        5 已考虑结构面的时间效应;
        6 未考虑结构面参数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受其他因素影响发生的变化,当判定为不利因素时,可进行适当折减。
4.3.2 岩体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可按表4.3.2确定。

表4.3.2 结构面的结合程度
表4.3.2 结构面的结合程度

    注:1 起伏度:当RA≤1%,平直;当1%<RA≤2%时,略有起伏;当2%<RA时,起伏;其中RA=A/L,A为连续结构面起伏幅度(cm),L为连续结构面取样长度(cm),测量范围L一般为1.0m~3.0m;
           2 粗糙度:很光滑,感觉非常细腻如镜面;光滑,感觉比较细腻,无颗粒感觉;较粗糙,可以感觉到一定的颗粒状;粗糙,明显感觉到颗粒状。
4.3.3 当无试验资料和缺少当地经验时,天然状态或饱和状态岩体内摩擦角标准值可根据天然状态或饱和状态岩块的内摩擦角标准值结合边坡岩体完整程度按表4.3.3中系数折减确定。

表4.3.3 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表4.3.3 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注:1 全风化层可按成分相同的土层考虑;
       2 强风化基岩可根据地方经验适当折减。

4.3.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宜按当地经验确定。当缺乏当地经验时,可按表4.3.4取值。

表4.3.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标准值
表4.3.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标准值

 注:1 适用于高度不大于30m的边坡;当高度大于30m时,应作专门研究;
        2 边坡高度较大时宜取较小值;高度较小时宜取较大值;当边坡岩体变化较大时,应按同等高度段分别取值;
        3 已考虑时间效应;对于Ⅱ、Ⅲ、Ⅳ类岩质临时边坡可取上限值,Ⅰ类岩质临时边坡可根据岩体强度及完整程度取大于72°的数值;
        4 适用于完整、较完整的岩体;破碎、较破碎的岩体可根据地方经验适当折减。
4.3.5 边坡稳定性计算应根据不同的工况选择相应的抗剪强度指标。土质边坡按水土合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的饱和自重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指标;按水土分算原则计算时,地下水位以下宜采用土的有效抗剪强度指标。
4.3.6 填土边坡的力学参数宜根据试验并结合当地经验确定。试验方法应根据工程要求、填料的性质和施工质量等确定,试验条件应尽可能接近实际状况。
4.3.7 土质边坡抗剪强度试验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坡体内的含水状态选择天然或饱和状态的抗剪强度试验方法;
    2 用于土质边坡,在计算土压力和抗倾覆计算时,对黏土、粉质黏土宜选择直剪固结快剪或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对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宜选择有效应力强度指标;
    3 用于土质边坡计算整体稳定、局部稳定和抗滑稳定性时,对一般的黏性土、砂土和碎石土,按第2款相同的试验方法,但对饱和软黏性土,宜选择直剪快剪、三轴不固结不排水试验或十字板剪切试验。


条文说明

4.3 边坡力学参数取值

4.3.1 条文中增加了“并结合类似工程经验”一句话。在表注中作了调整:1)取消“无经验时取表中的低值”;2)将“岩体结构面贯通性差取表中高值”改为“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3)新增注6。
    现场剪切试验是确定结构面抗剪强度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受现场试验条件限制、试验费用较高、试验时间较长等影响,在勘察时难以普遍采用。而且,试验点的抗剪强度与整个结构面的抗剪强度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以点代面”可能与实际不符。此外,结构面的抗剪强度还将受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种因素的影响。故本次修订未对现场剪切试验作明确规定,但是当试验条件具备时,一级边坡宜进行现场剪切试验。
    准确确定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是十分困难的,需要综合试验成果、地区经验,并考虑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种影响因素,才能合理取值。表4.3.1所提供的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经验值,经多年使用,情况反映良好,本次修订除附注外未作修改。
    本次修订时增加的表注2“取值时应考虑结构面的贯通程度”是基于构造裂隙面一般延伸长度均有限,当边坡高度较大时,往往在边坡高度范围内裂隙并未完全贯通,有“岩桥”存在。此时边坡整体稳定性不仅受裂隙面的强度控制,更要受到岩体强度的控制。故判定裂隙的贯通程度是边坡勘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当采用斜孔、平洞等手段确能判定裂隙延长贯通深度小于边坡高度1/2时,裂隙面的抗剪强度的取值要提高(可在本档上限值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本次修订收集了结构面试验资料范围涉及铁路、水利、公路、城市建筑等领域岩体结构面试验成果共计30余组;并根据需要补充完成了结构面现场试验及室内中型试验共21组作为修订的依据。结构面性状包括层面和裂隙。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结构面的结合程度、裂隙宽度、充填物性状、起伏粗糙度、岩壁软硬及水的影响等。通过分析整理,对原《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进行完善和补充。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收集的结构面试验成果均为抗剪断峰值强度,经折减后成为设计值。具体说明如下:
        1)结构面仍然分为五类,对边坡工程实用而言,应该重点研究Ⅱ、Ⅲ、Ⅳ类岩石边坡结构面的性质。
        2)原有分类方法主要考虑了结构面张开度、充填性质、岩壁粗糙起伏程度,总体说来还比较笼统。本次提出的分类方法更为具体,分别考虑了结构面结合状况、起伏粗糙度、结构面张开度、充填状况、岩壁状况等5个因素。将结构面类型细分为更多的亚类,力求与实际结构面强度的确定相对应。
        3)根据使用意见和研究成果,对各类结构面的表述与指标也作了一些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准确,但并无原则性的变动。
4.3.2 补充修改了结构面结合程度判据,更便于操作。
4.3.3 岩体因受结构面的影响,其抗剪强度是低于岩块的。研究表明,较之岩块,岩体的内摩擦角降低不大,而黏聚力却削弱很多。本规范根据大量现场试验资料,给出了边坡岩体内摩擦角的折减系数。
4.3.4 本条的表4.3.4是根据大量边坡工程总结出的经验值。本次修订将各类岩体边坡类型的等效内摩擦角均提高了2°。
4.3.6 本条是对填土力学参数取值和试验方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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